父愛如山,毒駕男欠繳罰鍰9萬元,父親代繳清盼兒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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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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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1月22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3-4 |
施用毒品或麻醉藥品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於用路人之公共安全,造成高度危險。近年來發生多起駕駛人於施用毒品或麻醉藥品後肇事之交通事故,因而發生重大傷亡,導致家庭破碎,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難以回復之傷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近日在執行「酒毒駕裁罰專案」時,發現有林姓義務人因毒駕被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9萬元,父親為幫助義務人改過自新,遂於農曆年前到士林分署替義務人將積欠的罰款全數繳清。
現年37歲之林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汐止區,於112年2月25日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時遇警察攔檢,當場被查獲其吸食毒品駕駛之違規情事,被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下稱臺北交裁所)裁罰9萬元,並吊扣駕照1年,林男逾期未繳納,臺北交裁所遂將案件於112年11月間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收案後,迅速執行林男財產,因其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士林分署遂命其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又因林男與父親同住,其父親代收命報告通知書後,始發現林男積欠毒駕罰鍰未繳,為幫助迷途的兒子重返正道,也擔心才剛找到工作的兒子會因為執行分署執行薪資而影響其前途,因此立刻到士林分署幫林男繳清罰鍰,盼期林男能遠離損友,真正改過自新,不再吸食毒品。
士林分署表示,有鑒於社會上層出不窮因酒、毒駕所生事故,嚴重影響民眾行的安全,甚至造成毀壞財產、殘害生命之悲劇,對於酒駕相關案件士林分署絕對迅速及強力執行,民眾切莫抱持僥倖心態,規避繳納義務。並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盡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累及家人
(網址:http://www.sly.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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