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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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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13145
  • 為民服務工作流程說明
    一、義務人到分署後由服務台引導到承辦股別辦理。
    二、義務人若有疑義時由執行人員說明。
        (一) 說明後若無疑義時由移案機關製作繳款單後到代收銀行繳款。
        (二) 說明後若有疑義
              1、對實體爭議事項:請移送機關說明。
              2、對執行程序事項有爭議事項:以聲明異議處理流程處理。

為民服務工作流程圖


 

  • 義務人現場繳款流程說明
    一、義務人到分署後由服務台引導到承辦股別辦理。
        (一)移送機關在本分署有駐處代理人者:請至移送機關代理人處繳納並領取收據。
        (二)移送機關在本分署無駐處代理人者。
              1、義務人持現交及匯款單至銀行繳納並領取收據。
              2、義務人購買匯票繳交承辦股。
              3、義務人向出納人員繳款並領取收據。

義務人現場繳款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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