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沿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2
- 資料點閱次數:12558
本分署為因應臺北地區龐大移送之行政執行案件,有效紓解臺北及新北分署大量未結待執行案件,而使公權力得以及時伸張及貫徹。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自90年1月1日成立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花蓮及宜蘭等12個分署,本分署奉行政院核定於95年1月1日成立。囿於臺北地區移送案件量日趨龐大及未結案件業務之需,本分署成立,以有效補足臺北地區執行人力,有助於挹注國庫,並落實公權力之執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