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積欠稅費逾百萬元 士林分署依法執行全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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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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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4年10月13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簡任行政執行官韓鐘達 聯絡電話:02-2632-6939轉分機301 編 號:114-5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綜合所得稅等案件,全力守護租稅公平。日前積極執行一件滯欠稅款及健保費案件,迅速執行義務人存款,成功徵起新臺幣(下同)101萬餘元,圓滿實現國家債權,展現強制執行決心與效率。
臺北市一名黃姓女博士,因未依法申報109年度營利所得422萬餘元,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補徵稅額67萬餘元,並裁處罰鍰27萬餘元;另其亦積欠多期健保費,合計滯欠金額達101萬餘元,逾期均未履行,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遂於114年4月至8月間,陸續將上述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受理後,隨即積極調查黃女之財產與所得狀況,查得其於金融機構仍有存款可供執行,遂即依法對黃女名下銀行帳戶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債權。嗣成功扣足101萬餘元,並於近日核發收取命令,由金融機構將該筆款項交付移送機關,順利全額徵起黃女所積欠之稅款、罰鍰及健保費。
士林分署再次強調,民眾應誠實申報所得,依法繳納稅捐及健保費,履行國民應盡之義務,以免遭補課稅捐、裁處罰鍰及面臨強制執行等不利益。士林分署亦將持續秉持積極、迅速與專業的態度,強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案件執行,挹注稅款及健保費等收入,增益國庫,以保障國家稅收、健保基金等各項公共利益資源之穩定性,確保公共建設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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