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

成功追徵劉O軍犯罪所得近99.5% 士林地檢與士林分署合作追回1億5338萬餘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2
  • 資料點閱次數:354

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912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2-48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下稱士林地檢)1122月初將國家安全局(下稱國安局)前上校組長劉O軍名下之台積電等4檔上市()股票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執行,以針對其未扣案犯罪所得追徵其價額,經士林分署同年2月間迅速全數賣出,執行款項為新臺幣(下同)12,9046,531元後,士林分署更鍥而不捨再次陸續執行股票之減資款11954元及現金股利1,1653,394元,再加上士林地檢已查扣存款1,25798元,合計成功追徵之價額為15,338977元,追回金額已達99.5%

    88年間,劉O軍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陸續侵占國安專案鉅額經費及孳息,並於案發後立即潛逃出境,經前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及士林地檢接續發布通緝在案,因劉O軍迄未到案,致無從追訴其犯行。惟士林地檢仍鍥而不捨充分運用刑法沒收新制相關規定,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劉O軍與其妻子名下財產並追徵價額。經士林地院裁定准許沒收劉O軍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5,4045,007元,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則追徵其價額。案經確定後,士林地檢即依此裁定,除自行查扣劉O軍帳戶之存款外,另將先前所查扣劉O軍名下之台積電、聯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上市()股票囑託士林分署執行。

由於上開股票存放於集保帳戶長達20多年,士林分署於收案後第一時間緊急啟動劉O軍集保帳戶內股票之追徵作業,先將上述士林地檢所查扣之股票,包括聯電19837股、台積電208,309股、華邦電463,669股、云辰99,858股等4檔股票,合計高達962,673股,全數委賣變價取得款項12,9046,531元,行政執行官更以鍥而不捨的精神再將上開股票20多年所生之股息、股利一併追加查扣,共查獲包括云辰股票因減資而須退還之股金11954元及台積電等3檔股票尚待配發未領取之股息合計1,1653,394元,成功有效協助士林地檢追徵之價額合計14,081879元,再加上士林地檢已查扣存款1,25798元,合計成功追徵之價額為15,338977元,追回劉O軍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已達99.5%。未來士林分署仍將持續全力協助士林地檢追繳犯罪所得,傾力使本案不法所得全數追回,以彰顯國家公權力,落實司法正義的實現。

為澈底剝奪犯罪利得,斷絕犯罪人之利基及犯罪誘因,將不法所得發還被害人,落實刑法沒收新制,士林分署將持續與士林地檢攜手合作,積極辦理偵查中及判決確定後查扣財產之變價事宜,以確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犯罪被害人之權益。

 (網址:http://www.sly.moj.gov.tw)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