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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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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男酒駕罰單不繳 士林分署一通電話 80歲慈母急籌款代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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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12月22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55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持續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針對酒()駕案件全面強化執行。一位家住新北市三芝區的鄭姓義務人因酒駕遭警方開單舉發,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裁罰新臺幣(下同)9萬元罰鍰。士林分署先執行鄭男存款不足清償後,再請地政機關就鄭男因繼承所有位於新北市三芝區4棧橋之房產持分(下稱系爭不動產)先辦理查封登記,以保全本件公法債權,執行同仁為兼顧鄭男及其家屬之居住權,在現場查封前再一次去電命鄭男繳納,沒想到接電話的鄭母表示,請士林分署先暫緩拍賣房產,一定儘速幫兒子繳清鍰罰,鄭母果於近日以匯款方式代鄭男繳納所欠罰鍰,以避免系爭不動產落入法拍之命運。

  本件鄭姓義務人係居住新北市三芝區之54年次中年男子,1054月間在三芝區中山路,因5年內駕駛汽車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2次,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三芝派出所舉發後,由新北交裁處裁罰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同時命其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鄭男逾期未繳納,新北交裁處遂將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於收案後陸續執行鄭男於郵局、農會之存款,惟前後共扣得款項僅4萬餘元。士林分署隨即以電子公文查封系爭不動產,惟鄭男似仍無意主動就尚欠之罰鍰予以繳納,士林分署考量本件罰鍰尚欠金額約4萬餘元,而鄭男之戶籍址即設於系爭不動產,為兼顧鄭男之居住權,執行人員決定於現場查封前再一次去電鄭男進行勸繳,想不到接電話的鄭母得知此事後大為震驚,深怕鄭男與自己居住之系爭不動產遭到法拍,將無家可歸,遂於電話中懇求執行人員暫緩前往張貼封條,自己將儘速設法籌款代為繳納。鄭母果於近日以匯款方式代鄭男繳納剩餘之罰鍰4萬餘元,經士林分署確認鄭男所有欠款均繳清後,隨即以電子公文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返還鄭男名下繼承取得之系爭不動產,全案順利落幕。

  士林分署在此沉重呼籲社會大眾應共同拒絕酒駕,遠離毒品,遵守交通規則,尤其年關將近,聚會宴飲機會大增,切莫貪杯誤事,以免樂極生悲,造成憾事。士林分署對於交通違規案件,尤其是酒(毒)駕相關案件絕對持續強力執行,沒有空窗期也沒有假期,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甚至遭限制出境、拘提管收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拖累家人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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