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

毒駕孕婦欠 13 萬罰鍰不繳 存款被查扣馬上拿 BMW 供擔保辦分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62

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09月01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44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遏止毒品氾濫,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持續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針對酒()駕案件強化執行。一名李姓孕婦因毒駕和多次違反交通規則,而被裁罰新臺幣(下同)138,700元罰鍰,經士林分署扣押其存款後,李姓孕婦遂至士林分署辦理分期,先繳清毒駕罰鍰7萬多元,其餘部分辦理分期,士林分署審酌李姓孕婦因懷孕須增加生活開支,其亦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為避免其因被扣押名下存款而無法生活,遂准予其分期繳納罰鍰。

  現年26歲之李姓孕婦,家住臺北市士林區,於109727日開車行經士林區百齡橋時遇警察攔檢,當場被查獲其有吸食毒品駕駛之違規情事,被臺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所(下稱臺北交裁所)裁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2年。其後,李姓孕婦又因3次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1次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轉彎或變換車道、1次違規右轉、1次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及2次闖紅燈等違反交通安全規則之行為,被臺北交裁所裁罰共28,700元。李姓孕婦雖曾就上開毒駕罰鍰向臺北交裁所辦理分期,惟其繳納14,300元後就不再續繳,臺北交裁所遂將案件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士林分署於收受案件後,火速於今年823日扣押李姓孕婦名下存款,合計扣得20萬餘元。李姓孕婦因無法自ATM提領生活費,經詢問銀行後發現自己名下存款已遭士林分署扣押,遂於826日駕駛其名下BMW車輛至士林分署辦理分期,其請求優先以名下部分存款抵繳毒駕罰鍰72,732元,剩餘款項6萬餘元則分6期繳納,每期繳納1萬元。李姓孕婦向士林分署表示,自己從事寵物零食製造跟販售,丈夫沒有工作在家待業中,其為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肚子裡的小孩明年二月要出生,自己要支付產檢費用、車貸、房租及生活費用,急需動用銀行存款來支付,請求士林分署將其名下部分存款解扣,以免全家陷入生活困頓的窘境,希望士林分署同意其分期方案,其願意提供名下的BMW車輛供分署查封以作為分期擔保,惟因其販售寵物零食及懷孕造成行動不便,需時常使用車輛,請求士林分署於查封後,仍將車輛交由其保管。士林分署審酌李姓孕婦的身體、經濟及家庭狀況後,遂同意其分期繳納積欠之罰鍰。

  士林分署表示,吸毒葬送一生幸福,吸毒後駕車更是害人害己,不但置自身於險境,更嚴重危及他人之生命安全,增添更多破碎家庭,造成嚴重社會問題。故士林分署對於交通違規案件,尤其是酒()駕相關案件絕對強力執行,使欠款義務人無法再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士林分署並再次呼籲民眾應遠離毒品,拒絕酒()駕,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