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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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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執法「區間測速」來啦─ 婦人車輛借親人駕駛超速吃罰單 士林分署扣薪後急辦分期保飯碗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466

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5月27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28

  喜愛開快車的民眾要注意了!為全面遏止超速駕駛歪風,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確保用路人的安全,政府近來祭出科技執法,在多個路段執行「區間測速」,針對超速車輛予以開罰。自今年初實施以來,已讓交通事故及傷亡人數減少約7至8成,足見科技執法對於預防交通事故已有初步之成效,為貫徹執法效能,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全國13分署針對違反科技執法「區間測速」之案件強化執行。士林分署近期於執行時發現一名高齡的吳姓義務人多次違反區間測速之速限,而被裁處罰鍰,經調查發現吳姓義務人於一家環保清潔公司工作,士林分署即刻核發扣薪命令,吳姓義務人擔心飯碗不保,緊急至士林分署申請辦理分期,並主動交出車輛供士林分署查封,並表示自己不會開車,車子都是先生及兒子在使用,用來經營烤鴨及烤雞生意,士林分署審酌吳姓義務人積欠金額不高,且已主動提供車輛辦理查封保全,為避免其因扣薪而失去工作,遂准予其分期繳納罰鍰並同意車子讓義務人仍可為通常之使用,繼續用來經營烤鴨及烤雞生意。

    一名現年74歲之吳姓婦人,家住新北市中和區,其名下有一部自小客貨車(下稱系爭車輛)10892日、同年930日、同年122日行經萬里隧道時被區間測速系統取締車速超過最高時速,因而被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裁罰共計新臺幣(下同)9,200元。另吳婦又因該部車輛欠繳停車費及過路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他規定而被新北交裁處裁處56,710元罰鍰,因吳婦均逾期未繳納,新北交裁處遂將案件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士林分署於受理案件後,立即於今年520日扣押吳婦薪資。吳婦擔心被扣薪後將會影響其工作,遂於523日緊急偕同其先生到場,吳婦表示自己在一家環保清潔公司擔任清潔工,每月僅領取相當於基本工資之薪水,需支付全家房租及分攤基本生活開銷。吳婦進一步表示其實自己並不會開車,系爭車輛是因兒子要做生意而借用其名義而於10年前所買進之中古車,經改裝為「行動餐車」使用,由我先生及兒子在大台北及基隆、桃園地區四處行駛或在一些風景區販賣烤鴨及烤雞,因為趕著做生意,沒有注意到號誌標示,車速過快,就被區間測速系統取締超速,近一兩年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生意嚴重下滑,收入銳減,無法一次繳清所有罰鍰,請求准予辦理分期繳納,並撤銷扣薪命令,士林分署審酌吳姓義務人的經濟及家庭狀況後,為避免影響其工作與基本生活,遂同意吳婦每月分期繳納5,000元來清償所積欠之罰鍰,並要求由吳婦之先生書立擔保書以為擔保,另同意將系爭車輛辦理查封登記後,准予義務人仍可為通常之使用,以便其先生與兒子得以繼續用來經營烤鴨及烤雞生意,維持全家老小溫飽,全案終告順利落幕。

  士林分署表示,「十次車禍九次快」、「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超速駕車除了危及自身與他人之安全,嚴重者往往造成不可挽回之遺憾。近期各地方政府已恢復多處區間測速,亦逐漸增加區間測速數量,以科技執法大幅降低肇事率。對於區間測速相關案件士林分署絕對迅速及強力執行,民眾切莫抱持僥倖心態,規避繳納義務。士林分署並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末貪圖一時之快,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盡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累及家人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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