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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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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危老都更缺一角 家族急動員籌款助毒駕男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58

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2月22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15

  為貫徹法務部「酒()駕零容忍」政策,維護交通正義、確保用路人安全,遏止因酒()駕及交通違規所導致之悲劇一再上演,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全力配合行政執行署所規劃之「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及「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尤其酒()駕之相關違規裁罰案件更屬本次專案首要執行之重點對象。一位家住北投區的蔡姓義務人,因多次無照駕駛、闖紅燈等,又遭警方攔檢驗出吸食毒品,遭警方開單舉發,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下稱臺北交裁所)裁罰新臺幣(下同)146,700元罰鍰。士林分署調查發現義務人名下有繼承取得之房產持分而進行查封。我們都知道,臺北市土地寸土寸金,老屋改建後,價值翻倍不是夢,可是若整合不成,要讓房子鍍金就真的是作夢。恰好蔡姓義務人所有之房屋持分已有建商洽談都更多年,為避免因其持分遭查封而使整個都更破局,蔡姓家族決定共同籌款來替蔡姓義務人繳清所有罰鍰,避免都更破局。

  現年55歲的蔡姓男子,家住臺北市北投區,於 108 8 23 日下午騎機車回家,在住家附近遭警察攔檢,被檢 測出有吸食毒品反應,經移送臺北交裁所裁罰9 萬元,並限制一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此外,蔡男於107326日、同9928日、108413日、同年929日、同年1217日、109517日、同年81日因無照駕駛機車6次及闖紅燈1次,亦遭臺北交裁所合計開罰56,700元,累計積欠罰鍰共146,700元。蔡男對前述罰款皆置之不理,臺北交裁所遂將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執行。經查其名下除有位於北投區之房產持分外,尚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士林分署乃於111125日囑託地政機關就其不動產持分辦理查封登記。蔡男之侄子於同年218日到士林分署表示,蔡男收受士林分署不動產查封登記通知書後,因其正在戒治所戒毒中,無法處理其所積欠之罰鍰,遂將查封通知寄回家裡。由於上開房屋係由祖父所遺留,距今雖有80年歷史,惟因位於距離捷運奇岩站僅5分鐘路程的精華地段,早有建商一直在與家族長輩洽談都更案,如蔡男所有之持分遭到查封拍賣,將使整個都更案前功盡棄,經家族緊急商議之後,決定發動家族成員整體力量共同籌措款項,並委請其到士林分署將上開毒駕及交通違規罰鍰146,700元,以及蔡男積欠之7筆健保費9,737元、一筆毒品戒治費用6,768元,共163,497元全數繳清。士林分署亦即刻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以返還蔡男名下之房產持分,全案順利圓滿落幕。

  士林分署表示,吸毒葬送一生幸福,酒()駕更是害人害己,不但置自身於險境,更嚴重危及他人之生命安全,增添更多破碎家庭,造成嚴重社會問題。故士林分署對於交通違規案件,尤其是酒()駕相關案件絕對強力執行,使欠款義務人無法再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士林分署並再次呼籲民眾應遠離毒品,拒絕酒()駕,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儘盡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累及家族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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