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保O達是含酒精飲料且再荒唐也不能賣祖產 酒駕男祖產被查封速繳清欠款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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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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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2月15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12 |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貫徹法務部「酒(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用路人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積極配合行政執行署「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及「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強力執行各種交通違規案件及酒(毒)駕案件。而台灣早期農業社會特別重視祖產的傳承,有些民眾擔心賣祖產會影響家族興衰及子孫的運勢,甚至背上不肖子孫的罵名。一名住淡水區之黃姓義務人,因經不起家族的壓力,也擔心自己變成變賣祖產的不肖子孫,在士林分署查封祖產土地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即委由其阿姨於111年2月14日將近中午趕至士林分署刷卡繳清滯欠罰鍰新臺幣(下同)10萬8,000元,以避免祖母贈與之土地遭到法拍命運。
本件黃姓義務人係居住新北市淡水區之44多歲男子,107年4月間在淡水區沙崙路住家附近,因5年內駕駛汽車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2次,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舉發後,由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裁罰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同時命其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其後,黃男又於108年6月18日及7月11日無照駕駛,被新北交裁處分別裁罰9,000元,共積欠罰鍰10萬8,000元。黃男對前述罰款皆置之不理,新北交裁處遂於111年1月14日將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於收案後火速於同年1月25日以電子公文查封黃男名下位於淡水區的土地,執行同仁並於同年2月10日到黃男家現場執行,黃男一家人才發現祖產被士林分署查封。黃男家人一邊替黃男向執行人員求情,表示黃男因為失婚,心情鬱悶而借酒澆愁,又因為在工地打工,所以習慣喝保力達等含酒精飲料提神,家人會發揮家族力量督促黃男戒酒,另一邊又向執行人員表示將努力籌錢償還黃男欠款。果然,4天後黃男的阿姨就到士林分署繳清黃男所積欠的罰款,成功搶救家族祖產被法拍的噩運。士林分署也於確認黃男所有欠款均繳清後,隨即以電子公文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返還黃男名下受贈於祖母的土地,全案順利落幕。
士林執行分署表示,酒駕害人害己,已成為全民公敵。有鑒於社會上因酒、毒駕所生事故層出不窮,嚴重影響民眾行的安全,甚至造成毀壞財產、殘害生命之悲劇,對於酒駕相關案件士林分署絕對迅速強力執行,義務人切莫抱持僥倖心態,規避繳納義務。並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累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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