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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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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陸地區返台未直接回居家檢疫處所 卻先至超商購物5分鐘挨罰10萬元 中年男年前出境遭攔喊冤 年後速繳清罰鍰求解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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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28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10

  近來由於新種新冠病毒Omicron於國際間蔓延,國內已連續數日爆發多起感染事件,本土確診及境外移入案例仍持續不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為落實政府公權力,全力圍堵可能之防疫漏洞,持續加強防疫案件之管控與執行;不容任何人心存僥倖而造成防疫破口,期能守護國人健康。一名自大陸返台之林姓義務人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新北衛生局)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10萬元,並移送士林分署執行,經執行其名下存款僅得4,500餘元,因林姓義務人戶籍設於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下稱板橋戶政所),行蹤不明,且近年仍有數次入出境紀錄,士林分署乃函請內政部移民署(下稱移民署)對其予以限制出境,林姓義務人於春節前1日欲辦理出境時,在機場遭攔,於春節後第1個上班日(即111年2月7日)火速至士林分署繳清本件罰鍰,終可自由出境。

  一名設籍在板橋戶政所之林姓中年男子於110年1月間自中國大陸地區入境臺灣,本應遵守居家檢疫規定,自110年1月26日起至同年2月9日24時進行居家檢疫。惟林男從機場搭乘檢疫專車離開後,竟先至淡水區居家檢疫處所樓下超商購物,未直接返回該居家檢疫處所,經調查違規事證明確,遭淡水區公所查獲,移送新北衛生局裁罰10萬元,該局於林男逾期未繳納後立即於110年3月間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經調查發現,林男僅有一部2006年馬自達汽車及一些小額的銀行存款等財產,士林分署除遍尋不著林男汽車所在無法進行查扣外,另執行林男名下存款,亦僅扣得4,500餘元;又林男戶籍設在板橋戶政所,且近年仍有數次入出境紀錄,為避免林男再度出境增加本件罰鍰追回之難度,士林分署乃通報移民署限制其出境,並持續積極調查林男相關資料,惟並未查得林男任何可能之去向及其汽車所在或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林男於春節假期前1日(111年1月28日)欲辦理出境時,在機場遭到攔截,急忙致電士林分署洽詢應如何處理欠繳罰鍰才能解除境管,並不斷向執行同仁喊冤說他在臺灣隻身1人,沒有親人及朋友可以協助提供物資,只能自己準備居家檢疫期間所需物資,故110年1月26日當天搭乘檢疫專車返家,抵達社區住家後在自家樓下超商購買居家檢疫所需物資後立刻返家,全程僅5分鐘且均有配戴口罩,並不認為自己有違反檢疫規定。經執行同仁耐心解說並告知林男該行為確實已違反防疫規定,若能於當日繳清本件罰鍰,將加班以最速件協助其辦理解除境管事宜。林男幾經思索認臨時籌錢實有困難,始放棄111年1月28日出境的念頭,然林男於春節後第1個上班日(即111年2月7日)火速至士林分署將本件10萬元罰鍰繳清,士林分署亦即刻聯繫移民署解除境管,並告知林男將來入境時應確實注意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免再遭罰。

  由於國內外疫情仍持續升溫,士林分署在此呼籲全國民眾應共同遵守政府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勿心存僥倖,如對防疫規定有所疑義亦應先行向各地衛生機關洽詢,避免因一時大意造成任何防疫破口產生。士林分署同時也表示,因違反防疫相關規定遭裁處罰鍰而被移送執行之義務人,如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如拒絕繳納又不辦理分期,士林分署將強力執行,除扣押查封義務人財產外,如符合法定要件甚至會採取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以落實政府公權力,善盡防疫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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