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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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類別
■ 標竿學習
活動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辦理時間
109年11月11日
領隊
分署長莊俊仁
參加人員:
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執行官張峻嘉、主任廖麗娟、主任彭桂香、專員李建德、科員 黃郁雯、書記鄭文君
學習過程
本次前往水資源局進行標竿學習收穫良多。三年磨一劍,不論是開始實際導覽前的影片 內容,還是導覽結束後的交流互動中該機關同仁的經驗分享,均可看出水資源局相關承 辦人員在三年來對於辦理檔案管理一事極為用心。在導覽過程中,各個導覽人員對於其 導覽部分,均能配合展出項目嫻熟道出各項細節,水資源局並用心地整理與檔案相關之 歷史文物、文件(完美復刻版)一併展出,部分文物甚至有簡單導覽影片,相信對於觀展民眾或其他參訪機關同仁都有相當助益與啟發。在導覽結束後的座談會上,並由各組負 責人就其負責之內容整理出點特別值得分享之項目提出,讓本分署參訪同仁都滿載而歸。
學習心得
一、水資源局於民眾與參訪機關同仁之動線上,除於階梯下方張貼各式標語外,並於牆 面上懸掛挑選過之歷史照片,此相信能增加瀏覽者檔案保存意識,並能藉此進行檔案資 料整理。建議本分署可參考後辦理。
二、建議可參酌水資源局之建議,於書面審查通過後,邀請歷年來多次擔任評審委員之 講師來本分署講課,給予參與實地考評前之修正意見。
三、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機關歷史軌跡與相關紀錄之保存甚為重要。建議可參酌水資源 局之辦理方式,於每次辦理完畢檔案展之後,可以將展覽相關內容編撰成冊出版,以作 為後續檔案應用時之參考。
四、建議本分署第三檔案庫房之庫房設備(如天花板、漏水偵測、災害通報APP等),與滅火程序、設施(手持式氣體滅火器)可參酌水資源局之方式辦理,減少如不幸發生火災 時額外造成之檔案水損問題。
五、水資源局於民眾檔案應用閱覽處,除有相關應用要點與流程海報外,並增加了核心 職能之說明,建議可參酌此一措施辦理,相信能強化民眾對本分署之印象,以及提高檔 案應用率。
六、可多方蒐集本分署檔案應用活動之媒體曝光資料,並主動提供新聞資料、優化與媒體關係,讓本分署檔案應用與推廣更為順利。
七、建議本分署在設計拍寶作為檔案吉祥物時,可與核心職能結合,並廣泛運用於本分署各類宣導品及文件上,除能發揮吉祥物價值外,並能吸引民眾焦點,提高檔案應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