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

園地導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7078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編製單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統計室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www.sly.moj.gov.tw/(另開新視窗)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之分署受理之案件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
  統計單位:件、新台幣元。
  發布時間:月資料每月中旬、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

    附錄:  統計用詞解說(另開新視窗)統計用詞解說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