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

反詐騙宣導 我真的有欠稅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6447

「小芳,你看看這張單子,是不是法院寄來的,不知是什麼事?」,「媽,別緊張,我看看再說,最近詐騙集團這麼多,也不知是真是假?」「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xx分署通知,奇怪?是什麼單位呀?」「104年度房稅執字第xxxx號,應納金額新臺幣7,838元」「104年度房屋稅都還沒開徵呢?會不會是騙人的」「小芳啊 !我看上面雖然有電話,但還是打104確認後,再打去詢問好了?萬一這張通知是真的,上面還寫依法得拘提、限制住居耶,好像很嚴重」。

執行分署:「喂!xx執行分署甲股您好,請問有什麼事可為您服務嗎?

小芳:「喔!我收到一張通知書,想確認一下是不是真的?」(小芳心想服務態度還真不錯,很有禮貌)

執行分署:「您收到的應該是傳繳通知書,請問上面有看到案號嗎?

小芳:「有,104年度房稅執字第xxxx號,可是104年度的房屋稅又還沒開徵?

執行分署:「是這樣的,經由電腦查詢,您的確有這筆欠稅,麻煩您看一下通知書案號右邊是不是有欠稅年度:103年」

小芳:「對耶!是寫103年,這樣我好像記起來了,是有這麼一回事,去年太忙了,忘記去繳。不過上面金額怎麼這麼多?滯納金新臺幣1,022元又是什麼?

執行分署:「是您當初忘記繳納,遭稅捐機關依法加徵上限15%的滯納金,所以勸您,以後遇到政府開徵各項稅金時一定不要忘了按時報繳,免得逾期還要被罰,多繳錢划不來啦」。

小芳:「謝謝,我了解了,我會儘快找時間處理一下」。

以上情景,幾乎天天都看得到在各執行分署上演,民眾不了解何謂執行分署?不清楚欠稅()的內容,心存疑慮。所以,您知道嗎?各地行政執行分署是於民國90年成立,將原由法院強制執行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之案件改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辦理,而根據統計103年度,各執行分署在有限之人力下,已終結了4847千餘件之執行案件。另外,您收到看不懂的通知書嗎?怕被詐騙集團騙嗎?不清楚有無欠稅嗎?沒關係,記得去電確認清楚,各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人員均會耐心的解釋清楚,並在法令准許之範圍內,為您儘速辦理各項業務,協助您解決問題。

 

(參考資料:法務部政風法令宣導-詐騙新手法之分析與介紹)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