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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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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經辦妥分期繳納後,如果未如期繳納時,會產生何項法律效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568
一、依「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 凡經核准分期繳納者,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得命義務人或第三人書立擔保書狀,或提供相當之擔保,或出具票據交付移送機關代理人保管;移送機關應同時摯給收據交付義務人及執行人員。 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或有任何一期票據未獲付款,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得廢止之。 二、如未如期繳納,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得廢止之,並對義務人及擔保人之財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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