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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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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收到傳繳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754
義務人無法親自到本分署繳納應納金額,可以如下三種方式繳納: (一)若收到繳款通知書未滿2萬元有條碼者,可至4大便利超商繳款。 (二)以郵政匯票移送機關繳納並副知本分署即可。 (三)至傳繳通知書上所列之移送機關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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