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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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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之通知,要我○年○月○日到該分署繳納稅款(或罰鍰)我要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4996
受通知人應於指定的時間到行政執行署所屬之分署繳納,但如於期日前將應繳納之稅款(或罰鍰)匯寄或劃撥移送機關或行政執行署所屬之分署者,得免到場,並請將通知書併同匯款或劃撥單收據聯影印郵寄行政執行署所屬之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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