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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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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114年度第1次公告受理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6
  • 資料點閱次數:91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及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尊重多元文化,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對象為立案之國內公私立機關(構)及團體,針對客家語口譯服務、臨櫃服務、播音、多媒體資訊服務與其他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服務提供之相關製作、研習、訓練、臨時派遣人力、器材設施租用等必要經費進行補助。

三、請於113年11月1日起113年11月30日止至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LoginOnline)線上申請,並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各10份紙本連同光碟片或電子檔一份函送本府轉承客家委員會。

四、配合本縣財力級次調整為第4級,客家委員會補助比例為86%,各單位自籌比例為14%,請依上開補助比例提出申請。

五、相關申請表件請至https://www.hakka.gov.tw/chhakka/app/data/view?module=law&id=236&serno=20965下載,檢附「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等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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