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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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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4月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16
  • 資料點閱次數:146
  1. 遺失物明細表詳如附件。若有您的遺失物品,請撥打02-26326939轉507與政風室連絡,或者可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於上班日洽本分署政風室領取。
  2. 認領遺失物時,需詢問遺失日期及時間,並請描述遺失物特徵。經確認符合時,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留下聯絡電話,簽收領回。
  3. 公告期滿後,逕依民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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