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擴散,士林分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公告如下:
凡接獲到案日期係即日起至110年7月12日止之傳繳通知或命令之義務人,
若無法自行繳納者,請以電話洽詢承辦人或另候通知,毋庸依到案期限報到。
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