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助執字第1018號等義務人吳麗玲等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麗玲之通知地政指界函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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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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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助執字第1018號等義務人吳麗玲等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麗玲之通知地政指界函乙件。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0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士執辰108年度助執字第1018號
主 旨:108年度助執字第1018號等義務人吳麗玲等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麗玲之通知地政指界函乙件。
依 據:行政執行法第26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150條、行政程序法第79條。
公告事項:公示送達本分署108年度助執字第1018號等義務人吳麗玲之行政執行事件中,
應送達於義務人吳麗玲之通知地政指界函乙件,義務人得隨時向本分署辰股執行書記官領取。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辰股書記官彭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