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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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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購買叉燒雞仔餅入境遭罰 銀行帳戶查扣後立馬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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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41121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黃國書

聯絡電話:02-2632-6939轉分機688

    號:114-70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等食安案件,全力守護國人健康。新北市余姓女子於去(113)年自深圳購買「叉燒雞仔餅」入境,因該餅為未經申請檢疫之豬肉加工製品,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下稱防檢署桃園分署)裁罰新臺幣(下同)5萬元,並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士林分署今(114)年受理後立即查扣其銀行存款,余女發現帳戶遭扣押,近日繳清全部罰鍰。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余姓女子於1136月間去深圳旅遊,在某店家購買一盒「叉燒雞仔餅」(0.28公斤),並委由店家跨海寄送返國。不料該盒「叉燒雞仔餅」在運送入境時,遭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開箱查驗,查出其中含有未申請檢疫之豬肉製品,遭防檢署桃園分署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裁罰5萬元,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受理後隨即進行財產調查,並於今年11月對余女名下存款執行扣押,其發現銀行帳戶遭凍結後,於6日主動繳清全數欠款。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掉以輕心,務必提升防疫意識,自海外入境時,切勿郵寄或攜帶豬肉製品,以免面臨重罰。若因違規遭裁罰移送執行,請儘速清繳欠款或主動洽辦分期繳納事宜,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被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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