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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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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與停管處聯手追違規車,查扣車輛後立即繳清領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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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479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黃國書

聯絡電話:02-2632-6939轉分機688

    號:114-4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為貫徹政府「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交通裁罰等道安案件,守護國人行的安全。臺北市錢姓男子因多次超速及未定期排氣檢驗,連同積欠牌照稅、健保費等共22案,欠款達新臺幣(下同)18萬餘元。士林分署受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臺北市停管處)合作,透過停車格收費系統比對車牌,於11473日發現其名下白色HONDA車輛停放地點後,書記官旋即前往查封並執行拖吊,該車輛使用人見狀後代為繳清全部欠款,成功保住車輛,免於法拍。

    臺北市一名47歲的錢姓男子,自1126月起至1131月間,多次在國道一號等路段超速行駛,並未依規定定期排氣檢驗,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計29,000元,另錢男亦積欠使用牌照稅、全民健康保險費等14案,累計總欠款達18萬餘元。自113年起士林分署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錢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股票等財產執行,惟僅執行受償4萬餘元,亦曾通知錢男繳納欠款,惟其置之不理。嗣士林分署與臺北市停管處合作,透過路邊停車格收費系統比對車牌號碼,於11473日下午許發現錢男名下白色HONDA車輛停放在成功路五段某路邊停車格,遂即通報執行人員前往現場查封並執行拖吊。書記官當日迅速抵達辦理查封及拖吊程序,該車當時由錢男之親戚王姓男子使用,因開車至附近咖啡廳洽談生意,見愛車遭拖吊後趕忙上前查看。經書記官說明錢男積欠款項的原委後,王男當日即代為繳清剩餘欠款13萬元,使該車得免於法拍程序。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繳納各項公法上債務,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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