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收腹帶宣稱療效遭罰,士林分署扣押存款秒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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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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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4年6月26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黃國書 聯絡電話:02-2632-6939轉分機688 編 號:114-3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持續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積極執行違反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裁罰案件,以保障國人健康權益。新北市淡水區許姓男子因販售未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商品,卻於廣告中宣稱具醫療效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遭裁罰新臺幣(下同)60萬元。許男在收到士林分署扣押存款命令後,為免影響帳戶使用,旋即繳清所有欠款。
新北市淡水區許姓男子於113年8月間,於某知名購物網站販售產後收腹帶,惟其所販售產品為未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之一般商品,卻於廣告中宣稱具「改善、減輕、治療特定疼痛」等醫療效果。經彰化縣衛生局查獲後,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確認許男行為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於114年3月裁罰60萬元,並於同年5月29日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受理後,旋即於6月20日扣押許男名下銀行存款,許男發現帳戶遭凍結後,立即聯繫士林分署,表示急需資金動用。嗣在執行人員耐心溝通及積極協助下,遂於6月24日繳清全數罰鍰,順利解除銀行帳戶凍結。
士林分署提醒,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商品,僅屬一般商品,依法不得標示或宣稱具任何醫療效能,違者將面臨重罰。若因違反相關規定遭裁罰移送執行,請儘速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資金運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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