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署-欠稅費限制入出境七年思鄉情切終繳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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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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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4年3月3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黃國書 聯絡電話:02-2632-6939轉分機688 編 號: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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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國家「五打七安」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積極辦理相關行政執行案件。臺北市一名女子因欠繳稅款、健保費及交通罰鍰等案,累計欠款共計新臺幣(下同)54萬餘元,遭士林分署限制出境後滯留大陸長達7年,直至近日,因擔憂85歲高齡母親的健康狀況,繳清欠款,成功解除出入境限制,終於得以返家與家人團圓。
臺北市一名54歲的盛姓女子,因欠繳綜合所得稅、全民健康保險費及交通違規罰鍰等37案,累計欠款達54萬餘元。案件自105年起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經多次執行其銀行存款等財產,僅徵起約9千餘元。士林分署多次通知盛女至署說明財產狀況及繳納上述欠款,惟均置之不理,經深入調查,發現盛女長年於中國大陸從事金融業務工作,並頻繁往返兩岸,遂於107年10月依法對其實施出境及出海管制。盛女為避免影響工作,索性滯留大陸。
近日,盛女思鄉之情愈發強烈,尤掛念年邁母親之身體狀況,遂委託在臺友人協助籌措上述欠款,並於114年2月25日,由友人代為至士林分署繳清全部款項,成功解除入出境限制,終於得以安心返家,與家人團聚。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繳納各項公法上債務,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勇於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神隱及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或拒絕到場說明,以免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之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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