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母鴨進補後騎車拒測,男子遭重罰帳戶凍結急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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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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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4年2月24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黃國書 聯絡電話:02-2632-6939轉分機688 編 號:114-1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強力執行拒測及無照駕駛罰鍰案件,其中一名楊姓男子食用薑母鴨後因拒絕酒測遭裁罰並吊銷駕照,禁駕後卻仍違規騎乘,再經警方攔查裁罰,累計欠款達17萬餘元,經移送士林分署執行,楊姓男子於收到扣押存款命令後,親至士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書記官當場告誡其應嚴守交通法規,按時繳納,以免再次遭受強制執行。
內湖區一名30多歲之楊姓男子,於112年1月3日深夜與友人歡聚,大啖薑母鴨後,翌日凌晨騎乘機車行經成功路五段為警方攔檢。楊男因擔心體內酒精濃度超標,當場拒絕酒測,警方依法舉發,裁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並吊銷其駕照。詎料,楊男未遵守禁駕規定,於吊銷期間,仍駕駛機車上路,嗣經警方攔查,遭裁罰3萬元,累計罰款高達21萬元,但楊男僅繳納3萬餘元,尚欠17萬餘元,案件遂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受理案件後,依法於今(114)年2月14日扣押楊男的銀行存款。楊男發現帳戶遭凍結,旋於19日前往士林分署,向執行人員表達其從事房仲業,底薪微薄,業績不佳,又需撫養兩名年幼子女,經濟壓力沉重,無力一次繳清罰鍰。然願意承擔責任,當場繳納2萬元,並請求分期繳納。士林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後,同意其分期申請,書記官並嚴正告誡楊男往後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切勿再違規駕駛,以免讓年幼子女擔憂其安危,及危及用路人的安全。同時提醒他按時繳款,以免再次面臨強制執行。
近日冷氣團來襲,天氣濕冷,民眾常以麻油雞、燒酒雞、薑母鴨等進補料理來暖身。士林分署特別提醒,這些含酒料理恐影響判斷,食用後切勿騎(駕)車,以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甚至面臨高額裁罰,得不償失。「醉」不上道,「無」照不上路,遵守法規才能安全回家。若遭裁罰,亦應主動繳納或辦理分期繳納,並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士林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展現維護交通正義的決心,守護民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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