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骨塔大亨有上億金流卻拒繳逾2千萬稅款,秋節前夕拘提到案獲准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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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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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9月9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3-26 |
民國39年次設籍於新北市八里區之胡姓義務人(下稱胡男)經營多家以靈骨塔塔位販售為業之公司,因積欠營業稅罰鍰、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費、消防罰鍰、交通罰鍰高達113件,合計欠繳新臺幣(下同)2,259萬餘元逾期未履行,自95年1月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執行,經執行胡男名下財產,僅徵起211萬餘元。惟執行人員仍鍥而不捨深入調查,發現胡男實際掌控之帳戶自102起年至112年間金流逾上億元,匯入之資金旋即提領或轉匯出去,顯見胡男有相當資力並刻意規避執行。士林分署乃於113年9月6日上午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核發之拘票拘獲胡男,由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胡男符合管收之事由,且未提出合理清償方案,有管收之必要,當日遂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胡男若仍不提出合理清償方案,恐將在管收所中度過中秋假期。
士林分署查悉胡男所經營靈骨塔塔位販售事業績效卓著,在滯欠稅款期間,銀行存款帳戶即有2,870萬餘元進帳,胡男復於102年至112年間,自實際經營之公司、兒子及媳婦銀行存款帳戶經手現金交易總金額高達1.95億元,且於於112年1月至113年4月間銀行帳戶進出交易頻繁,且均屬「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之不等交易,可見胡男有相當資力。又上開銀行帳戶資金,每每進入數日內即為提領或轉匯,足徵胡男有避免帳戶遭凍結及規避執行之舉。士林分署於今年多次通知胡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胡男無正當理由均未到場且遲未清償公法上之債務,遂向士林地院聲請拘提胡男,於8月間取得法院核發之拘票後,迄至9月6日上午終將胡男拘獲。胡男受訊問時,坦承經手上億資金,但辯稱僅係資金間的周轉,非實際擁有這麼多現金,目前各公司都沒生意,自己名下亦無財產,每月僅能繳納3萬元云云。行政執行官於訊問後並審酌相關卷證資料後,認胡男已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之管收事由,又未提出合理具體可行之清償方案,當日即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士林分署旋將胡男解送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繳納各項公法上債務,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並自動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輕忽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惡意欠稅之決心,以免遭受拘提、管收之強制處分,不僅危及自身亦無益債務解決,實屬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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