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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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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員工權益積欠二百餘萬元費用,知名LED廣告業者遭拘提後管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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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817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2-45

高姓負責人開設大○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紀公司)設址於新北市八里區,是一家專業LED顯示屏幕的研發、生產、銷售、安裝的高科技企業,因滯納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共計約新臺幣(下同)200萬餘元,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數次命高姓負責人前來說明及提出清償計畫,高姓負責人無正當理由均未到場且亦未履行公法上義務,士林分署遂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聲請拘提獲准,並於112815日拘獲高姓負責人。士林分署調查發現大○紀公司於遭移送執行後持續經營迄今,不但大○紀公司存款帳戶資金頻繁流動,高姓負責人更於士林分署拘獲當天私下以電話方式指示他人將當日進入公司款項140萬元轉給第三人及自己,認定高姓負責人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之管收事由,因而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歷經超過4小時之法庭審理,士林地院最終於815日晚間2350分左右裁定准予管收。

大○紀公司經營項目為LED字幕機、電視牆、跑馬燈及廣告招牌等,曾承做頂好、中油、秀泰生活等知名企業招牌廣告,大○紀公司自108年起陸續積欠使用牌照稅、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汽機車燃料費、停車費及罰鍰等共438件案件,遭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淡水分處、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等機關,陸續於109年至112年間移送士林分署執行,上開稅金、費用及罰鍰累積合計200萬餘元,經士林分署扣押公司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等債權,僅徵起約5萬餘元。

高姓負責人15日於公司址被拘獲至士林分署時當場向行政執行官表示,近幾年來因疫情關係,有營業但沒有生意,公司都虧本,1122月就已經沒有營運了,票據也都跳票,目前每月向親友借款1萬元渡日云云。但士林分署調查發現,高姓負責人經營的大○紀公司,109年及110年銷項總額達1,771萬餘元,1096月至11258日間,大○紀公司銀行存款帳戶進出交易頻繁,入帳金額更超過2億餘元等事證,足證大○紀公司資金充足,雖高姓負責人一再主張這些款項均係向地下錢莊所借以維持公司租金及人事費用等基本運作,且各帳戶間因為相互轉匯之關係,入帳金額沒有那麼多,卻未提出確切釋明文件。士林分署更意外發現高姓負責人竟在留置時以電話方式指示他人將15日進入公司款項140萬元,其中 130萬元轉給總經理,10萬元轉入自己帳戶,認高姓負責人已符合管收之要件,當日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高男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之管收事由,於815日晚間2350分左右裁定准予管收,士林分署爰於816日淩晨1時將其解送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

士林分署呼籲公司負責人應誠實繳納各項公法上債務,切勿心存僥倖、置之不理,,或拒絕到場說明,以免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之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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