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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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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男毒駕挨罰 士林分署執行不忘關懷 貼心妹不捨慈母操心 挺身繳清罰鍰9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477

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1227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57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遏止毒品氾濫,貫徹「酒(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持續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專案」,針對酒(毒)駕案件強化執行。一名臺北市南港區之鍾姓義務人,因於111年2月間遭查獲吸食毒品騎乘機車,而被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下稱臺北交裁所)裁罰新臺幣(下同)9萬元罰鍰且逾期未繳,乃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至鍾姓義務人住處現場查訪後發現其為身心障礙人士且無業,經鍾姓義務人之妹妹主動與士林分署聯繫後,其表示為避免母親擔心,願代為處理,並隨即於翌日匯款代鍾姓義務人一次繳清本件罰鍰。
  現年54歲之鍾姓男子,家住臺北市南港區,於111年2月12日下午5時許騎乘機車行經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一帶遇警察攔檢,當場被查獲其有吸食毒品駕駛之違規情事,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舊庄派出所舉發後,由臺北交裁所裁罰9萬元,吊扣駕照2年,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惟鍾男逾期未繳納,臺北交裁所遂於同年11月間將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士林分署於收受案件後,因查無鍾男名下可供執行之財產,乃定期通知鍾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及清償方案,惟鍾男屆期仍未到場報告,執行人員仍鍥而不捨於111年12月21日到達鍾男住處進行現場查訪。據鍾男母親表示,鍾男本身有中度智能障礙,領有殘障手冊,沒有工作,日常生活均由其照料,自己實無多餘收入可代為繳納本件毒駕罰鍰,對於兒子(即鍾男)吸食毒品乙事頗感無奈,並當場致電鍾男之妹妹訴苦。此時,執行同仁見其母子之困苦處境,當場表示本案將通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轉介相關社福機構進行後續關懷,鍾母在無奈中終感到一絲絲溫暖。翌日(22日)想不到鍾男之妹妹隨即與執行人員取得聯繫,表示將代為處理本件毒駕罰鍰,避免讓母親操心掛懷,並於當日匯款9萬元至臺北交裁所公庫,代哥哥繳清9萬元罰鍰,使全案得以圓滿落幕。
  士林分署表示,吸毒葬送一生幸福,吸毒後駕車更是害人害己,不但置自身於險境,更嚴重危及他人之生命安全,增添更多破碎家庭,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尤其智能障礙者因本身的身心狀況,對於環境誘惑及危機敏感度較為不足,更容易掉入毒品的陷阱,周遭的家人更應留意,隨時給予必要之協助。士林分署並再次呼籲民眾應遠離毒品,拒絕酒(毒)駕,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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