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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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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公司欠繳費用罰單一籮筐士林分署強力查封31台洗衣機業者急籌180萬元現金繳納另請求分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729

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02月01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29

  為貫徹公權力,確保民眾行的安全,降低因超速所引發之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落實行政院強化科技執法效能之政策指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持續針對區間測速罰鍰案件積極執行。士林分署於近期執行時發現一家洗衣公司,自109年起陸續積欠含區間測速在內之交通罰單、健保費及勞保費等共計新臺幣(下同)274萬餘元,經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等機關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查得該洗衣公司目前仍對外營業中,遂決定於111513日會同移送機關代理人前往該公司實際營業工廠現場執行,當場即查封營業用洗衣機共31台,洗衣公司負責人始驚覺事態嚴重,緊急於523日委任代理人先至士林分署繳納80萬元,再於527日親自至士林分署繳納100萬元,同時就剩餘之款項辦理分期繳納。

  一家位於新北市八里區的洗衣公司,其員工於10914日、119日、25日及415日駕駛公司所租賃之小貨車行經自強隧道時,被區間測速系統取締車速超過最高時速,因而四度被新北交裁處裁罰罰鍰共計8,300元,另該洗衣公司所租賃之小貨車,又因在其他時間、地點多次因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及欠繳通行費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遭裁罰,總計累積交通罰鍰達325千元,另洗衣公司積欠健保費53萬餘元及勞保費186萬餘元,總計滯納金額高達274萬餘元,經各移送機關移送執行後,士林分署除陸續查扣其銀行帳戶存款共計約136千餘元外查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然再經士林分署深入調查發現,該洗衣公司工廠地址仍有營業事實,惟公司帳戶卻無相當之營業款項入帳,顯有可疑;執行同仁乃決定於111513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代理人親往該洗衣公司位於八里區之工廠現場執行,當日廠內有5名員工,正在趕工洗衣準備出貨交付客戶。執行同仁現場致電洗衣公司負責人,惟其卻表示無法到場處理。經詢問在場員工表示,該公司現在仍有接一些客戶的訂單,多由負責人自行遞名片招攬,再由司機載送洗好的衣物及向客戶收取現金貨款,員工的薪資也都是由負責人以現金發放。執行同仁據以研判該洗衣公司並非沒有收入,惟負責人卻任由公司積欠高額勞、健保費及大量交通罰單,除嚴重影響公司員工權益,且有違交通正義,實有強化執行之必要。士林分署遂將現場31台營業用洗衣機一一張貼封條查封,並禁止洗衣公司再為任何使用。洗衣公司負責人驚覺事態嚴重,隨即於523日委任代理人先行繳納80萬元,嗣於527日親自至士林分署繳納100萬元,同時就剩餘約94萬餘元之款項請求辦理分期繳納,共分19期,按月繳納約5萬元,並由負責人個人書立擔保書以為擔保,經移送機關同意及士林分署核准後,士林分署亦立即發函准予洗衣公司就31台洗衣機啟封,恢復正常運轉,以兼顧洗衣公司員工之生計,全案終告順利落幕。

 

  士林分署表示,超速駕車除了危及自身與他人之安全,嚴重者往往造成不可挽回之遺憾。近期各地方政府已恢復多處區間測速,亦逐漸增加區間測速數量,以科技執法大幅降低肇事率。士林分署針對惡意積欠之義務人,將秉持社會公義之維護,依法強力執行;至於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士林分署並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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