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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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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屋扣車限制出境樣樣來 士林分署強力執行 酒駕交通違規罰鍰及欠繳ETC通行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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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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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01月14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2-26326939-530

編號:111-05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貫徹法務部「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用路人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積極配合行政執行署「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及「加強執行滯納酒駕罰鍰專案」,強力執行各種交通違規、未繳ETC通行費及酒()駕裁罰案件,自1101115日起展開強力執行「道罰專案」及「酒駕專案」計畫,截至111114日止共執行29千名義務人,其中經強力執行已全部清償或部分清償之義務人數已達3,427人,總計查封車輛  6部、土地51筆、建物11間,限制出境2名義務人,實施現場執行83次,合計徵起新臺幣(下同)1,8535,245元,成功執行的案例經媒體大篇幅報導後,已產生了警惕及教育功能,有多名義務人主動至士林分署繳清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充分展現士林分署執行公權力之決心,並喚起全民守法意識。

  在查扣車輛方面,一名住新北市土城區之韓姓義務人積欠未繳停車費及未繳ETC通行費罰鍰241筆、超速等交通違規罰鍰4筆,共計245件,合計滯欠金額為83,300(另有7萬多元交通違規罰費未移送執行),經士林分署同仁連日搜尋終於查扣到其所有之Toyota RAV4車輛,同仁當場通知韓男到場,其到場後忿忿表示,因對政府部分政策感到不平,遂以不繳納罰鍰來表達其對政府政策抗議之決心,經執行同仁曉諭後,韓男當場表示因尚有車貸未繳清,請求分6期繳納,另就未移送執行部分會一併盡速處理;另有一名住臺北市內湖區之陳姓義務人積欠未繳停車費罰鍰56筆、闖紅燈、停紅黃線等罰鍰4筆,及未繳使用牌照稅1筆、健保費3筆、汽車燃料費1筆,共計69件,合計滯欠金額為83,300元,於愛車被查封後,隨即到場請求分期繳納,陳男表示就路邊停車費原有設定自動扣繳,不知為何沒有扣繳才會欠費,也因疫情影響,任職之餐廳生意不佳,每月薪資僅4萬餘元,但有1萬多元車貸要支出,還有2名年幼子女要撫養,連健保費繳納都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款,經審酌後,士林分署同意陳男分12期繳納。

  在查封不動產方面,有一名桃園市之徐姓義務人積欠停車費451筆、未繳停車費罰鍰865筆、未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罰鍰1筆,另欠繳綜合所得稅1筆、就業安定費1筆,共計1,319件,合計滯欠金額為371,522元。經通知其繳納後仍未履行,執行同仁隨即前往查封其所有新北市汐止區建物及坐落基地。惟至現場時,發現該建物為社區公共區域,社區總幹事表示徐姓義務人應該從未住在該社區,不清楚為何會持有建物,如日後有連絡上,會再提供連絡方式與本分署,士林分署亦將持續調查徐姓義務人有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只要查到可供執行之財產,一定會予以強力執行。

  在限制出境方面,有一名汐止區之游姓義務人於105年間因隨身持有三級毒品愷他命、含有毒品之香菸及施用器具等遭警查獲連續裁罰2筆罰鍰共4萬元;嗣又因酒駕並吸食毒品遭裁罰3筆罰鍰共27萬元;另積欠其他交通違規罰鍰6筆及機車燃料費3筆,合計共欠繳333048元,經扣押其金融機構之存款僅獲償2千餘元,經多次命其到場報告財產狀況,游男均未予理會,士林分署已函請移民署及海巡署限制其出境及出海,並限期履行。倘游男仍拒不出面處理,士林分署不排除將進行下一波強力執行動作,促其履行義務。

  此外,義務人因本專案實施而產生警惕並自動履行義務者,亦不在少數。桃園市有一名陳姓義務人積欠危險駕駛、超速等罰鍰13筆,合計滯欠金額為134,857元,名下無任何財產,其到士林分署表示近年並無工作,在家照顧年邁父母,但看到新聞報導士林分署強力執行酒()駕及交通違規罰鍰,擔心其日後若回職場會被執行薪水而影響工作,遂借款將所有罰鍰一次全數繳清;另臺北市士林區有一名劉姓義務人欠繳76,000元之酒駕罰鍰1筆,經執行同仁前往其住處訪查,當場發現劉男正巧開BMW名車欲離開,執行同仁立即上前攔阻,並告知劉男其尚欠7萬多元之罰鍰,劉男表示其看到強力執行之新聞,本來就打算盡速繳清罰鍰避免被執行,沒想到執行人員會主動上門,當場立即將76,000元罰鍰繳清。

  士林分署表示,近年酒()駕事件仍頻傳,造成許多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此次士林分署執行專案期間全體同仁動員,成效斐然,並藉由強力執行落實公權力,保護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使憾事不再發生。士林分署莊分署長並再次呼籲,滯欠罰鍰之民眾勿規避繳納義務,應盡速到場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愛車、不動產及其他財產被士林分署查扣,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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