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BENZ愛車再被查扣 一次繳清已移送及未移送罰單2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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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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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0年12月24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0-29 |
為貫徹公權力,維護路權正義、遏止交通違規事件持續發生、確保用路人安全,並回應民意對交通違規行為應予強力執行之期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與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通力合作,共同追查義務人車輛下落,並強力執行各種交通違規案件,以杜絕義務人僥倖心態,規避繳納義務。本次專案有一位住在汐止區20出頭余姓義務人因闖紅燈、超速等交通違規、未繳停車費及ETC通行費等,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裁罰293筆罰鍰,其中160筆經新北交裁處催納逾期未繳納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經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余姓義務人停車時間及地點等資訊,為掌握執行先機,士林分署同仁化被動為主動,以拂曉出擊方式一舉查獲車輛並當場查扣拖回士林分署車輛保管場,余姓義務人深知已無法逃避繳納義務及為避免愛車再被查扣,除立即繳清上開已移送交通違規罰鍰42筆、未繳停車費罰鍰18筆及未繳ETC通行費罰緩100筆等合計160筆罰鍰外,連同未移送執行之罰鍰133筆亦全數繳清,合計繳納新臺幣(下同)17萬餘元。
余姓男子自108年開始即陸續因未繳納停車費、ETC通行費,並因闖紅燈、超速等,遭新北交裁處罰鍰及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共160筆,金額合計約12萬餘元,經士林分署定期通知繳納後,余姓男子仍未到場履行,士林分署乃洽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協助查車,經參考分析多次通報余姓男子之停車資訊,士林分署承辦同仁發現余姓男子車輛似乎均停放在固定的路段,研判其應居住於該路段附近區域,為避免余姓男子於上班時間後駛離致難以掌握車輛所在,遂報請承辦執行官核示後,擇定於12月21日清晨拂曉出擊,果然當場尋獲余姓男子名下的Benz C系列名車,令承辦同仁大為振奮,經聯繫拖吊車將查扣車輛小心移置保管後,截至當天下午仍未接獲余姓男子來電洽詢,令承辦同仁相當疑惑,原本還猜想余姓男子是否僅為人頭,詎料當日下班前,余姓男子匆忙到場,其表示從事夜班工作,晝夜顛倒,且因工作忙碌,事實上是要24小時待命,故可能因此疏於繳納罰單。為能儘速取回其愛車,余姓男子主動提出向其任職公司之老闆借款,一次將所有交通違規罰費繳清之清償計畫,以避免日後愛車再遭拖吊,並請承辦同仁給予一點時間處理。110年 12月27日中午,余姓男子終將已移送執行之160筆及尚未移送執行約133筆共17萬5,200元之未繳停車費、ETC通行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一次全數繳清,士林分署亦即刻將其愛車解封返還,全案順利圓滿落幕。
士林分署表示,「安心出門、平安回家」是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礎,藉由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使欠款義務人無法再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進而遵守相關交通法規。士林分署莊分署長並再次呼籲滯欠牌照稅、停車費、ETC通行費及罰鍰之民眾應盡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車輛及其他財產被士林分署查扣,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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