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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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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上千件停車費及罰鍰士林分署以查車新法寶祭鐵腕查扣車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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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01222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0-27

為還給民眾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落實交通正義,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針對滯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停車費及ETC通行費等欠款大戶積極執行,更與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臺北停管處)合作追查義務人車輛,透過路邊停車收費系統及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等設施,追蹤欠款義務人車輛,一旦發現車輛,士林分署執行人員立即到達系統通報的停車地點進行車輛查封等執行行為,有了這套查車新法寶系統,欠款義務人無法再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本次專案台北市鄧姓義務人積欠牌照稅、停車費及罰鍰等逾千件,經臺北停管處通報鄧男所有車輛停車地點後,士林分署執行人員火速抵達現場查扣車輛並拖回士林分署查扣車輛保管場,以確保國家債權全數受償。

鄧男積欠綜合所得稅、牌照稅、停車費及罰鍰等共1275件,合計新臺幣(下同)332,696元,其中積欠停車費及罰鍰即有1271件,滯納金額高達29萬餘元,鄧男習慣性路邉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而被裁處罰鍰又不繳納,經士林分署屢次通知仍不繳後,被鎖定為與臺北停管處合作追查之車輛,1101217日士林分署執行同仁接獲台北停管處通報鄧男車輛停車地點後立即會同移送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人員一同前往查扣拖吊鄧男2013年出廠灰色三陽車輛一台,並將車輛拖吊至士林分署查扣車輛保管場。鄧男得知自身車輛被拖吊後,於1101220日至士林分署請求辦理分期繳納,強調自己經濟困難,堅持每月只能分期繳納1萬元且無法提供擔保,經查鄧男欠繳與其車輛相關之欠費及罰鍰案件高達1200餘件,且經多次通知鄧男繳納,鄧男僅零星繳納數千元而未能提出具體之清償計畫,衡酌鄧男提出之繳納方案未能符合分期規定及先前消極之繳納情形,士林分署仍將繼續執行,預定於1112月份123全國聯合拍賣日拍賣鄧男車輛以抵繳鄧男所欠費用及罰鍰。

士林分署表示,為貫徹政府公權力及確保國家公法債權之實現,將持續全面對欠繳停車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的義務人採取扣薪、扣款、查封車輛、動產、不動產、限制出境及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此外,除持續與台北停管處合作追查義務人車輛,並再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納入合作追查義務人車輛的夥伴。士林分署在此呼籲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意圖規避車輛應行繳納之欠稅、欠費及交通罰鍰,以免您的愛車被查扣拍賣,除原有欠款應清償外,還需另行支付拖吊及拍賣等相關費用,實在得不償失!除非您將自己的愛車當做觀賞玩具,永遠不開出門也永遠不停車,否則絕對無法逃過查車系統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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