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案件第三波強力執行 違反居家檢疫者無所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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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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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0年4月20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0-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為落實政府公權力,避免防疫產生漏洞,遵照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稱執行署)之政策指示,自110年(下同)1月26日起開始「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計畫,對恣意違反防疫規定之義務人強力執行避免發生防疫破口,防止疫情擴大。繼110年1月28日及2月23日前二波同步強力執行防疫案件後,對於恣意違反防疫規定的民眾已產生相當的嚇阻力。執行署為貫徹政府防疫政策及共同守護國人健康,特別指示全國13個行政執行分署於同年4月20日(今日)同步針對防疫案件展開第三波強力執行。士林分署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3、4月移送執行之防疫案件,已於收案後就義務人的財產及行蹤展開調查,經查得義務人名下有存款、不動產及車輛等財產者,士林分署除旋即核發執行命令予以查扣外,並由行政執行官親自帶隊至義務人戶籍址及通訊址現場執行,除查封其中一位蔡姓女義務人之不動產外,另對於顯有逃匿之虞之林姓義務人予以限制出境,充分展現士林分署配合國家防疫之決心。
蔡姓女義務人因違反居家檢疫遭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新臺幣(下同)10萬元,士林分署於同步執行當日至其住所現場執行時,赫然發現蔡女在案件4月15日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前,早已於2月14日離境至大陸,士林分署乃會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承辦人及社區管委會主任查封蔡女所有位於士林區中山北路6段之不動產,該房屋附近實價登錄的價格約1800萬元左右,雖該不動產價值與蔡女滯欠罰鍰的金額差距極大,然士林分署為貫徹政府防疫政策及展現強力執行防疫案件之決心,基於財產保全的目的仍先行予以查封,並於現場留下通知單,通知蔡女回國後一定要儘速繳納滯欠罰鍰,避免不動產遭到拍賣,以兼顧「公義與關懷」的執行理念。
另一名林姓義務人亦因違反居家檢疫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10萬元,經調查林男人設籍於板橋戶政事務所,行蹤不明,而名下財產僅有一部2006年馬自達汽車,惟所在不明,且健保投保於板橋區公所,又有入出境的紀錄,士林分署為避免義務人有逃匿國外之情事,乃對該林男予以限制出境並同時與台北市政府停車管理工程處合作追查義務人的車輛,只要查到義務人車輛的行蹤,士林分署就會進行查扣及拍賣,以清償林男滯欠的罰鍰,跨機關的密切通力合作,一定會讓恣意違反防疫規定之義務人無所遁行。
士林分署表示,雖已多日我國本土0確診案例,但請民眾仍應確實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措施,嚴防各種疫情可能擴散之缺口,才能確保新的一年健康平安。民眾若有防疫規定之相關疑義請撥打防疫諮詢服務專線1922詢問,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士林分署同時呼籲因違反防疫相關規定遭裁處罰鍰而被移送士林分署執行之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如未繳納又不辦理分期,士林分署勢必將強力執行,除扣押查封義務人財產外,如符合法定要件甚至會採取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以落實政府公權力,共同守護臺灣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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