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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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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動員做公益 士林分署買爆弱勢義務人水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75
士林分署LOGO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0年4月21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0-10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與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合作追查義務人車輛,透過路邊停車收費系統及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等設施,追蹤欠費義務人車輛,一旦發現車輛,士林分署執行人員立即到達系統通報的停車地點進行車輛查封等執行行為,有了這套查車新法寶系統,欠費義務人無法再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士林分署執行同仁一如往常接獲停管處通報義務人車輛停放地點後立即前往查扣車輛,然而在執行查扣小貨車當下,發現呂姓義務人為弱勢義務人,需要幫助,主任執行官隨即廣邀同仁共獻愛心,買爆弱勢義務人販售的水果,並給予寬緩分期繳納,讓呂姓義務人可以放心不用擔心車輛再被查扣。

本件呂姓義務人因滯納使用牌照稅、健保費與違規擺攤之罰鍰等約新臺幣11 萬餘元之公法債務,經移送本分署執行後,執行同仁隨即展開調查程序,在接獲停管處通報呂姓義務人車輛停放地點後立即前往查扣車輛。查封時,義務人正好開始擺攤賣水果,義務人向執行同仁表示,自己沒有大學學歷,工作不好找,配偶也為外籍配偶,無法工作,只能與70多歲之母親共同販賣水果維生,每天清晨3、4點就前往果菜市場批發水果回來,幫母親前往市場擺攤再回家小睡一下,中午起來後再開車兜售水果,每天都賣到晚上10點多,回到家中整理一下就又要起來前往批發水果,每天僅能睡4、5個小時。賣水果的車輛也是貸款買了一台10多年的中古車,目前連車貸都還沒付清。義務人並當場懇求執行同仁可以提供協助,執行同仁亦隨即將上情陳報主任執行官。有感於義務人生活之艱難處境,主任執行官乃廣邀同仁共獻愛心,將義務人販售的水果以市價買爆一空,並給予義務人寬緩分期繳納,讓義務人除繳納欠款外,能持續經營賣水果的生意,充分彰顯了士分署「執行有愛,公義無礙」之精神。

士林分署莊分署長表示,士林分署除努力辦理行政執行業務實現公義外,亦不遺餘力關懷各個弱勢義務人,以行動落實行政執行署「公義與關懷」之施政理念,彰顯政府機關為民服務之核心價值,並再次呼籲民眾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士林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士林分署莊分署長表示,歷年來本分署持續辦理愛心關懷活動在士林分署線上檔案展均有詳細故事,歡迎有興趣民眾可掃描下方QRcode線上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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