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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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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酒駕執行新聞又收到執行命令心驚驚 酒駕累犯急尋太座協助 一次繳清罰鍰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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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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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LOGO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3月24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1-20

  近年來由於酒駕事件頻傳,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導致許多家庭一夕之間破碎,引發社會公憤,要求嚴懲酒駕者聲浪始終不斷。為落實公權力,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持續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針對酒()駕案件強化執行。一名居住臺北市南港區的陳姓義務人因5年內兩次以上酒駕,遭警方攔檢查獲舉發,而移由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依累犯規定重罰新臺幣(下同)9萬元,經移送執行後,士林分署火速核發執行命令查扣陳姓義務人之銀行存款但執行無著,陳姓義務人近來時有聽聞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之報導,故收到扣押存款命令後雖然知道自己銀行沒有存款但心中仍頗感不安,惟因自身經濟狀況不佳,連忙尋求太太的協助,一同至士林分署將本件酒駕罰鍰一次繳清。

  現年50多歲的陳姓男子,家住臺北市南港區,於106519日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遇警察攔查,當場測試酒精濃度已超出標準值,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陳男非首度酒駕,而係5年內有2次以上酒駕的紀錄,除當場將陳男機車移置保管並開單舉發外,另移由新北交裁處予以裁罰9萬元,由於陳男逾期未繳納罰鍰,新北交裁處遂將案件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收案後迅即核發執行命令查扣陳男銀行存款,惟執行無著,此外亦查無陳男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同仁正準備親往陳男家中進行現場訪查,調查陳男有無可供執行之動產及勸繳之際,陳男卻早一步偕同其太太到士林分署表示,因為近來有看到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力執行酒駕案件的新聞報導,且最近收到士林分署的扣押命令後頗感不安,但是自己現在經濟狀況實在不好,僅靠打零工維生,所以趕快找太太商量幫忙,並向太太誠心認錯,保證不會再犯。太太擔心陳男因多次酒駕恐有牢獄之災,念在多年夫妻之情,忍痛到銀行提領現金,隨陳男一同到士林分署將本筆酒駕罰鍰一次繳清,全案圓滿落幕。

  士林分署提醒民眾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害人害己,殃及無辜。近年來政府已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多次修法,大幅提高酒駕處罰力道及刑責。尤其是立法院在今年124日已再次三讀通過修正道交處罰條例多項條文,其中酒駕累犯之認定已從原本的「5年內」再犯,大幅放寬至只要「10年內」再犯均屬累犯,並即將於今年331日正式實施。士林分署對於酒()駕相關裁罰案件絕對持續依法強力執行,沒有所謂法律假期,希望義務人能心生警惕,自動履行。士林分署也再度呼籲社會大眾應共同拒絕酒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累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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